一、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
1、主动公开数量
截至2010年12月31日,我局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31条。
2、主动公开内容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第九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范围,我局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局基本情况、计划总结、法规公文、工作动态等文件。其中:机构介绍、机构职能、领导信息类各1条,计划总结类1条,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类法规公文7条,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规条文5条,政务动态14条,公告公示5条,统计数据1条,行政许可类政府事项信息91条,行政执法类政府事项信息4条。
(二)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
2010年,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。
(三)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
2010年,由于没有单位和个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,因而没有发生依申请信息收费和减免收费的情况。
(四)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
2010年没有收到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,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。
二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
(一)领导机构建设情况
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局长李开通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,副局长胡文晓同志任副组长,各股室股长(主任)为成员,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,办公室科员张涛同志负责网站公开工作。办公室联系电话0317-2627899。
(二)建立工作机制情况
按照“一个关口把关”的原则和“两个确定推动”的思路,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。一个关口把关:即由一把手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、推进、协调和监督。凡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,经办公室整理后,统一报送局长审核,通过后才予以公开。两个确定推动:一是确定人员。确定了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,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。二是确定目标。按照《条例》的要求,划分了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,明确了公开形式、期限和要求,切实做到了全面、准确、及时公开。
(三)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情况
按照上级要求和《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及《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,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,按照“谁制作谁公开,谁保存谁公开”的原则,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发布。
(四)完善信息发布渠道情况
信息公开以局门户网站发布为主,向报刊、广播和电视等传播媒介辐射,通过完善信息发布的载体和方式,丰富了公开形式,扩展了公开渠道。
(五)向信息查阅点移交公开文件情况
坚持每季度向档案馆等相关部门移交公开文件,便于群众查阅。
三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
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仍存在一些问题,主要有: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,更新速度有待加快等。对上述问题,我们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:一是全局动员做好信息的搜集、整理工作,不断完善公开内容。以“二十个工作日内发布”为标尺,完成信息发布和目录指南的更新工作,真正做到及时、准确、高效。二是在继续发挥我局网站作用的基础上,通过采取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方式予以公开,对公众关注度高、公益性强、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行发布。
任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
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