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辖区内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;
2、依据扩大扩权县(市)管理权限的精神,负责承办任丘市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的受理、审核、验收、批准及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变更;
3、负责特殊药品的监管;
4、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行政监督;
5、监督辖区内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广告内容;
6、依法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实施监督,对药品销售人员实施监督管理;
7、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;
8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;
9、监督抽验药品、医疗器械、药包材的质量;
10、依法查处各类药品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和责任人。 联系电话:226570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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